同款药差价几倍
3月26日上午9时30分,记者在南宁市华东路见到凌先生时,他手里拿有两盒药和两份购物票据。两盒药包装相同,均为12片装,药名同为“前列××片”,并且是陕西同一家制药公司生产。两份票据中,一份出自朝阳济南路口一家药店,另一份出自百货大楼附近一家药店。票据显示,这种药的零售价在朝阳济南路口这家药店为每盒8.7元,而另一家药店为每盒29.8元。
凌先生称,24日下午,他到百货大楼一家药店买了一盒“前列××片”,25日上午,他路过朝阳济南路口时,又在另一家药店买了一盒。两盒同为一个厂家生产,包装相同,份量也一样,可价格却相差了20余元,这让他感到不可思议。
如此悬殊很少见
3月26日上午11时20分,记者在百货大楼附近那家药店见到,凌先生之前购买的那款药,标价的确为29.8元。一工作人员称,这种药已经卖两年多了,有不少市民来买。当记者表示价格太贵时,这名工作人员又称,如果一次性购买10盒,可以享受送5盒的优惠。算起来,每盒价格为19.8余元,已经很便宜了。
凌先生称,当初他买药时,没见对方有打折或优惠一说。即便如此,他对优惠后的价格也难以接受。
稍后,记者在朝阳济南路口另一家药店见到,柜台里相同包装的“前列××片”标价是8.7元。该药店一负责人称,这款药是根据厂家提供的出厂价和药店自身的情况,以及参考其他药店的价位等因素制定的。工作多年来,像这种同款药在不同药店售价相差几倍的情况,她还是首次见到。
诚信经营是根本
南宁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社会监督科一工作人员称,从定价角度讲,社会上的零售药品分为两类,一类是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定价药品目录》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进行最高零售价限定,各地零售的药品不得超出这个价格。药店可以低于最高价格出售药品,不过,一旦高于这个价格,有关部门将进行处理。另一类属于市场调节价,由商家根据市场情况制定。经他查询,这款“前列××片”未在上述定价目录内,应该是归药店自行定价。
据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在南宁,因各家药店实力不同,再加上所租场地租金不一等因素,同款药的零售价相差一两元是正常的。另外,如今南宁药店林立,竞争较为激烈,各药店单独定价,风险自行承担,一般很少出现凌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
该工作人员称,作为价格监督部门,他们希望各药店能诚信经营,这也是经营者在市场中立足的根本。同时,他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药品时要货比三家,有比较才不会吃亏。
(责任编辑:张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