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初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必须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1)填报用人单位参保登记表和职工参保登记表;
(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领取职工个人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
新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的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到医保中心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应当在招收录用30日内,到医保中心为所招收录用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
南宁医保中心地址:南宁市葛村路10号(市东葛路小学斜对面,葛村路与竹塘路交叉路口旁),乘220路、65路、603路或601路至葛村东宝路口下车往东葛路方向走
如果还不明白,可以打咨询热线电话哦。以下是相关科室的联系电话:
医疗待遇科
5854051(办事大厅)、5877378
职能:医疗待遇咨询、特殊诊疗项目审批和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