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横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从3月1日起拉开了横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帷幕。
横县顺利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长黄国健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领导为成员的横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统筹规划和督促检查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二是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制定方案。县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深入调查、周密测算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及时制定了工作方案;三是县委、县政府在人、财、物三个方面鼎力支持。在县财政较困难的情况下,划拨了5万元启动经费以保障居民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劳动保障部门抓好培训宣传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开展实地宣传和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仅启动一个多星期时间,就有300多名城镇居民自愿参加了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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