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卡、擦鞋卡、健身卡,目前一些服务性行业很流行“预付款消费”,消费者交钱办卡可以有相应的优惠,商家也可以预收资金,积累更多的实力提供更完善的服务。事实上,由于种种原因,消费者未做到理性消费,预付款有时难免落入“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的陷阱。为此,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2008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慎重参与预付款消费。
预付款消费成投诉热点
当前,一次付款,分期消费的预付款消费模式正日渐流行,几乎涉及所有商业领域。经营者以打折优惠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这种消费。但是,由于部分提供预付款服务的经营者的经济实力及服务能力不强,导致经营者质量良莠不齐,加上部分提供预付款服务的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不依法履行义务,或者携款潜逃而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记者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了解到近期频繁接到类似投诉:
南宁消费者荣女士在南宁某健身俱乐部办了两张健身消费卡,其中一张是可使用30次的两年期健身消费卡(有效期至2008年9月13日)。日前,荣女士凭两年期卡去该健身俱乐部锻炼却被管理员告知,荣女士持有的健身消费卡只能使用24次。要求荣女士依照该健身俱乐部的规定行事,否则将不予提供服务。
预付款投诉集中五个方面
据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从目前投诉的情况看,我区预付款投诉主要有几个特点:
1.商家霸气消费者选择难。部分提供预付款消费服务的经营者,在提供给消费者的“卡”上设置许多不合理条款,免除自己的义务,增加消费者的义务。如:使用消费卡和优惠券时被告知不能同时使用或者只能用多少;在使用时间、服务的范围上设置条件;商家拥有最终解释权等,单方面作出的强制规定,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2.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难。部分提供预付款消费服务的经营者,在会员人员增加时,没有相应增加技术和服务人员,场地、设施也没有相应增加等等,造成服务质量无法保障。
3.停业、歇业追偿难。部分经营者不讲诚信,在经营预期内无法兑现所收的预付款需提供的服务,在未发布清偿通知、公告的前提下一走了之,不知去向;消费者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进行追偿,花费大、时间长、成本高、手续复杂,而且能否如数追偿还尚未可知。
4.经营者变更后履约难。部分经营者由于生意不好等原因,将经营场地转给他人,法定代表人发生了变更,新的经营者就中止或拒绝提供前任店主所约定的消费承诺。
5.缺乏证据举证难。由于大多经营者都是用“卡”来代替合同,收款后又不开具票据,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对于商家服务的内容、质量缺乏详细的衡量标准,或者对其所作的虚假承诺缺乏证据,造成调解难、举证难、兑现难,只能被迫接受经营者认可的服务。
慎重参与预付款消费
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向广大消费者发出2008年第2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慎重参与预付款消费。
在参与预付款消费前,务必仔细查验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具备,核对其企业名称与宣传资料所标注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决定接受预付款消费前,要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时间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一旦发生经营者违约行为,消费者可根据协议书追索相应赔偿,或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选择预付款消费时,要多方对经营者的实力和经营状况进行详细了解。选择信誉好、技术强、设备精、条件优、服务佳的专业机构提供服务。
交款后要经营者开具票据,并加盖与经营机构名称一致的公章或财务章。
接受预付款消费时,如果与经营者发生纠纷,请及时拨打当地工商部门或消委会(消协)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谢丁花)